2017年,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,认真落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、线索移交、线索处置、问责追责、通报曝光等五项工作机制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73件86人。
市纪委制定出台了《丽江市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》《加强脱贫攻坚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》,采取“N+1”方式实行“清单式”全覆盖监督检查。市纪委常委带队组成8个检查组,深入5个县区、56个乡镇、340多个村开展了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项检查,督导各级认真抓好五项工作机制的落实。
各级纪委、巡察组、派出派驻机构及时搜集汇总各部门发现的问题,及时移交办理,对重点、敏感的问题线索,实行直查快办;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程序,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;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下查直办;通过快速从严处置,及时释放信号,遏制住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蔓延,真正从纪律保障层面推动脱贫攻坚任务的如期完成。
强化追责问责力度,对落实“两个责任”不力,导致损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发生的,严肃追究党委纪委责任。发挥通报曝光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,层层报告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情况,实行“签字背书”制度,坚持定期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例,该曝光的坚决曝光。2017年,市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批15个扶贫领域典型案例,释放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,在全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起到了警钟长鸣的效果,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。(卢朝忠)